2月22日,睢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张某拉住执行干警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申请人张某诉被执行人袁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睢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袁某赔偿申请人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6016.08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袁某玩起了“躲猫猫”远走外地,长期不知其下落,执行法官虽全面查询冻结了袁某的所有银行账号,但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今年春节期间,执行法官得到被执行人袁某回到家中过年的信息后,立即赶赴其家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正在家里和亲朋好友聚餐的袁某大声吵嚷:“你们法官也太拼命了,大过年的也不休息,你们爱咋就咋吧,钱我是一分也没有”。执行干警见其态度强硬、毫无履行意识,便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并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法院强大执行压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由被执行人袁某一次性赔偿张某50000元、其余赔偿款不再追究的和解协议,并及时予以了履行,从而使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