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领到一笔司法救助金,真是救了我们家的急,可以安心过个好年啦!”受助者马某激动地说。
为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2月12日,睢县法院举行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涉及健康权、人身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14起案件符合条件的14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统一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9.4万元。
2015年,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救助的范围主要是对审判、执行中权利受到侵害尚未得到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符合意见规定要求,采取一次性的辅助救济性措施,解决大家生活中面临的急迫困难。
据悉,此次通过综合考量申请执行人所面临的困难程度、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支出,严格筛选,最终确定了司法救助人员名单。下步,睢县法院将按照中央六部委的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切实把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到位,把党的温暖送给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