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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五个原则维护老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09-11-26 15:44:54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为了方便老年人诉讼,睢县法院对受理的涉及老年人的案件确定了五个原则,即优先立案原则,优先调解原则,方便诉讼原则,限期审理原则,费用减免缓原则,及时、有效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优先立案原则,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应该立案的优先立案,决不让老年人跑两趟,来回着折腾,符合保全措施、先予执行等条件的,尽力采取措施保全。

    二、优先调解原则,对家庭成员、邻里亲朋之间发生的涉及老年人的矛盾纠纷,法官要优先调解,将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做好老年人、子女、邻居的思想工作,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调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三、方便诉讼原则,由于睢县法院是基层法院,接触的老年人大多居住在农村,文化程度较低,大多是到法院诉说,该院为此请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老年人的诉说写诉状;对年迈、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一般巡回办案,法官到其家中或村委就地开庭审理。

    四、限期审理原则,对涉及老年人的赡养案件,该院一般都适用简易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的,也限期审结,以便案件能迅速立案,审结及执行。

    五、费用减免缓原则,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经济条件一般较低,该院对经济确实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的老年人实行减免缓原则,予以不同程度的减、缓交或免交,切实保护当事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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