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睢县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从为民的小处和细节入手,用“心”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做到服务于民、司法便民。
耐心,在立案环节,耐心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尽量多的不打扰到当事人,尽量多的了解案件的情况,不烦不躁,保持耐心;在审判执行阶段,耐心的调解,争取以“和谐”的方式结案;以判决的方式结案的,法官都要耐心地进行解释,为当事人讲解法律,分析案情,并尽可能的做到通俗易懂,让当事人明白胜在那里,输在那里。
细心,在立案环节,都要进行细心的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帮助指导其进行后面的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指导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补充、更正或者告知不能立案,并告知其原因和可能的救济途径,尽力帮助当事人。在审判阶段,
关心,该院非常关心当事人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为他们申请诉讼费用减、缓、免等救助措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根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养庆提出了少年审判工作“教育要有说服力,审判要有震慑力,感化要有亲和力,挽救要有拉动力,判后语要有影响力”的审判原则,该院往往还要通过走访家长、学校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悔罪表现以及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帮助其从阴影中走出来,树立坚强的生活信心。
爱心,由于是基层法院,接触到的农民群众较多,他们大多法律知识缺乏、诉讼能力不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交通不便、经济困难、年老体迈等情况,为此,该院陆续设立了不少公告栏、宣传栏和送达《诉讼指南》小册子,同时实行 “半小时立案”制,并结合着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多途径的立案方式,仅2009年上半年,该院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万余元。
公心,该院要求每位法官都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不管当事人文化程度、生活层次和社会背景,都平等对待;另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法官的职责,增强法官办案的责任心和依法裁判的能力,使其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民心,就是常怀为民之心,对于能调解结案的案件坚决不使用判决解决,能调解执行的案件就不会启动强制执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养庆提出:“作为办案法官,无论对于原告还是被告,都应成为一名忠实的听众,像朋友一样倾听他们的诉说,让他们把憋在心里的苦水倒出来。同时,还要从解决民生问题着手,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重视并通过做好案件诉前、审中、判前、庭后的调解工作,有效解决当事人的纷争,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公正高效。”以切实服务于民、司法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