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执行风暴显神威 老赖技穷履义务

  发布时间:2016-09-23 12:36:05



    9月22日一大早,申请人陈某甲夫妇将一面书写着“扬法之威暧人心、不畏艰辛伸正义”的锦旗送到睢县法院,申请人陈某甲紧握执行局办案人员的手深情地说“谢谢你们为我的事跑了这么多趟,你们真是辛苦啦!”。

    原告陈某甲和被告陈某乙系同村邻居,且是叔侄关系。2015年4月18日,因被告家在原告庄稼地里堆放玉米秸及出树的事,双方发生纠纷并引起肢体冲突,被告将原告致伤。经鉴定原告的损伤构成轻微伤,睢县公安局对被告陈某乙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陈某甲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睢县法院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2015)睢民初字第10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814元。被告陈某乙拒绝赔偿,原告陈某甲于2015年10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考虑到两人的亲情关系,执行人员几次找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做工作,被告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无动于衷。睢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1日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被告仍未履行赔偿义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去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其妻子拿出离婚证作为搪塞,还拿出离婚协议书,称与被告陈某乙已离婚,陈某乙净身出户,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两难境地。法院执行局长司连杰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的汇报后,及时将被执行人陈均良列入了老赖名单,在流动宣传车、《大睢网》进行了曝光,被执行人陈某乙仍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在商丘两级法院“执行风暴”大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于9月13日再次对被执行人陈某乙实施了司法拘留。第二天,其女儿、女婿就到法院履行了赔偿义务,一场因邻里关系引起的健康权纠纷顺利得以执结。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533443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