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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三调联动奏响和谐共鸣曲

  发布时间:2009-10-26 10:00:18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近年来,睢县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认真实践“三个至上”的理念,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手,情系百姓,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在讲究法律效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力量,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中原水城”的安全稳定,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真正起到了人民法院定分止争的中坚力量。

    一是多措并举,力化矛盾。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针对这种现象,该院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对所受理的案件要求不能仅仅是一判了之,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判前释法,判中析法,判后答疑等方法,使当事人官司赢得顺心,输的明白,以求达到胜败皆服的诉讼效果。

    二是尽情勾通,关注民生。结合行政案件普遍增多的情况,该院法官不是一味地强调对案件的判决,而是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怎样协调官民关系上,将行政案件上升到如何树立当代政府为民护民的新形象的高度去审理案件,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原则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能调必调和解结案,力求通过案件的结案缓和官民关系,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架起官民“连心桥”。

     三是各方联动,共树形象。该院党组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法院是案件审理的职能部门,但是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维权的提高,单靠人民法院去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显然是不够的,要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必须依靠各方面的力量,通过与政府其他部门勾通协调,尽最大限度地将纠纷解决在乡镇一级,这样既避免了矛盾激化,又显出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维护了党和政府的权威。

     四是投入精力,培养骨干。该院通过与县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勾通协调,通过向县委、人大等领导请示,拨出一定的经费,由各村委选派具有一定威信,调解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成立“民调员”,专门由政法部门精通调解工作的司法人员抽出时间进行系统的培训,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使他们在工作中有的放矢,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通过三调联动的方式,睢县的社会矛盾纠纷大幅下降,上级有关领导对此种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说“睢县的三调联动真正奏出和谐共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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