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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开展“三夏”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6-05-24 09:54:36


    睢县人民法院自5月18日起深入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三夏”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并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此次专项活动,下设由执行局局长任主任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明确活动目标。通过专项活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历史积案、大案难案、超期限执行案件一律执结;对通过“四查(查询银行、查询车管、查询房管、查询工商)”并穷尽其他执行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案件,报送有关单位予以救助,并努力构建执行工作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突出活动重点。重点执行标的较大、阻力较大的大案难案,立案时间较长、未纳入管理系统、被搁置的历史积案以及超过六个月尚未执结等四类案件。

    灵活执行方法。对未结执行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根据案件类型性质、积案原因等,逐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执行方案,充分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制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确保案件良好执行效果。

    全员参与执行。除必要值班及留守人员外,所有干警全部参与集中执行。将辖区分成四个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班子成员带队,实行领导包案,分片包干,确保打出执行的气势和权威。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邀请媒体参与执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主流媒体上开设执行专栏、专题等形式,对专项活动开展的经验、成效、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和暴力妨碍执行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巩固和拓展集中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赵艳涛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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