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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风水毁人墓碑 赔钱又获刑教训不小

  发布时间:2015-11-23 09:53:56


    虽然因迷信风水而吃亏上当,最终害人害己的事情不时见诸于各媒体,但很多人并没有以此为鉴,直到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才觉得后悔。11月16日,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怀疑他人墓碑影响风水而毁人墓碑的案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各判处王某成与王某飞罚金两千元。

    经审理查明,4月18日上午11点多,睢县白庙乡某村村民一青年男子病亡被埋葬后,村民议论今年本村死人较多,认为是邻村张某甲和张某乙两家立的墓碑对其村有妨碍,赵某某(另案处理)提出大家一起把墓碑推倒,被告人王某成、王某飞等人表示同意,并约定当晚8时许汇合。20时许,被告人王某成、王某飞伙同赵某某等三四十个村民用绳子等工具先将张某甲家的墓碑拉断。准备离开时,被告人王某飞提出推倒剩余墓碑,于是又一起将张某乙家立的墓碑推倒砸坏。经鉴定,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0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和部分参与村民与二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现金16000元。

    睢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成、王某飞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系共同故意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成、王某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矛盾得以化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结合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 森     

文章出处:商丘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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