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9月7日召开的睢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上,出席会议的20名人大常委会委员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增选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并根据睢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养庆的提请,以无计名投票方式,任命周仁峰等26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至此,标志着睢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今年5月份以来,睢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政治处,具体负责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评、奖励以及与外部单位的联系协调等工作;二是规范程序。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选任程序和操作规范。对推荐的候选人和申请报名的个人,会同县司法局认真审查,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实行优中选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三是拓展筛选渠道。通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名额、工作程序、报名方法等,鼓励个人自愿报名;同时加强与县人大、政协和其他政法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向各单位发放《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通知》,确保最大限度地在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中挑选出文化水平较高、有一定法律功底、热心于审判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陪审员队伍中;四是严把审查关。通过选任前的培训考核,严把推荐报名关、资格审查关和提请任命关;五是公开选任过程。在选任中,做到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公开张榜公布,确保选任公正公开、阳光操作。最终从近百名推荐人选中确定26名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考察任命,人员涉及政府、教育、文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个体户、挂职大学生村干部以及农民工等各领域。其中既有基层工作丰富、擅长民事调解工作的社区干部,也有“模范人民调解员”以及在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和人大代表等,实现了陪审制度应有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据悉,该26名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在经过短期培训后,将很快投入到落实“司法民主,司法为民”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