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睢县法院人民陪审团首次参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来自医疗、教育、有关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张向东、杨西贤、冯传福、徐强、闫在书、王海燕、夏勇猛等7名陪审团成员坐在“人民陪审团专席”上,认真参加了被告人邱明辉、邱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开庭审理。
自10日前被法庭从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为组成参审本案的人民陪审团后,张向东、杨西贤、冯传福、徐强、闫在书、王海燕、夏勇猛等7名陪审团成员便认真研究了本案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并查看了卷宗有关材料。庭审当日,气温高达33摄氏度,7名陪审团成员提前30分来到法庭设在睢县城郊乡北关村农民生活广场的巡回审判现场,端坐在“人民陪审团专席”上,认真参加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
庭审休庭后合议庭合议前,7名陪审团成员自行推选睢县审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闫在书为团长,在紧邻生活广场的北关村村室内对案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该案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为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邱明辉为主犯,其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给存款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破坏了社会稳定,应当予以严惩;被告人邱剑为从犯,且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符合法定从轻处罚的条件,同时,其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陪审团据此形成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邱明辉从重处罚、对被告人邱剑从轻处罚的书面量刑意见。
合议庭收到陪审团的定罪量刑意见后,经合议认为,陪审团的意见合乎法理情理,决定予以采纳,据此作出了对二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判决,并随后进行了公开宣判。
北关村300多村民及睢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彩云,县政协副主席马培忠,县检察院院长赵维冠和县法院院长王养庆等一同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庭审后,广大群众对人民陪审团这一制度的实施拍手称好,睢县政协副主席马培忠在庭审后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评价说:“陪审团参加庭审,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民主,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使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希望睢县法院将该制度坚持下去,为弘扬司法民主,保障促进民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