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夏”集中执行活动中,睢县人民法院坚持强执性和规范性相结合,依法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措施。5月28日,即活动开展的第一天,该院集中干警20人,出动警车4辆,对睢县城郊、尤吉屯、周堂、董店、范洼、城关等六个乡镇的8起案件采取了强制带离、扣押、搜查、拘留等措施,截止晚上8时,共执结积案4件,部分执行2件。
在睢县尤吉屯乡理范营村,执行干警对尚新领申请执行刘克林相邻权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刘克林种植在公共出路上的植物及堆放的杂物等进行了清理。执行该案时,执行干警对近百名围观群众进行了现场说法,让群众了解法律关于邻里关系的具体规定,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在睢县城郊乡刘楼村,执行干警对袁中启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进行了执行,此前法院执行人员曾多次去其家,但执行人袁中启一直在外躲避。此次,执行人员见到其妻,在进行充分法律释明的基础上,依法对其家中的摩托车、电瓶车进行了扣押,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查出现金5300元,为该案顺利执结奠定了坚实基础。
陈冰冰申请执行梁来宾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付恒申请执行林成交通肇事赔偿一案、徐方申请执行洪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等3件案件的被执行人,慑于集中执行的高压态势,在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均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予以履行。家住睢县城郊乡孟庄的宋在升,因交通肇事将他人致一级伤残,被判赔偿14万多元,执行干警再次给其做辨法析理工作后,其仍态度蛮横,不愿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遂对其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