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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拿到工钱 双方握手谈合作

  发布时间:2013-12-16 08:59:28


    2013年已经进入尾声,农民工返乡高潮即将到来。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启动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完善措施,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遵循“快捷、便民、高效”的方针,确保农民工在岁末年尾及时拿到报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近日,睢县法院河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双方当庭履行完毕,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今后还要继续合作。

    被告李克军2012年承包了民权县民欣花园小区工程,原告李满堂等共计8名民工受雇于被告从事木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结算,被告下余8原告近10000元工资款未付清。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主审法官李俊永了解案情之后,积极与被告联系,向被告释法析理,被告表示并非故意拖欠原告的工资,而是被告本人也有难言的苦衷。原来,被告是同另外两个合伙人共同承包的该项工程,工程已经完工,但是大老板没给付工程款,被告等合伙人先前已经垫付了部分工资款,由于资金紧张,实在没有能力再垫付了。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被告很快将下欠工资款支付给了原告。原告也表示理解被告的苦衷,被告对工人们都比较好,平时关心体贴工人,干活时为工人着想,安全设施有保障,伙食质量好,并表示以后还会跟李老板干活!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纠纷案在审判长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得以顺利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标的额一般不是太大,但处理不好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如何在司法为民的大前提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是我们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要继续探索的重要课题。具体到该案,因涉及多名农民工,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司法公正一直被认为是司法制度设计和运作过程中最基本的价值目标,其最基本的内涵是体现法律所确定的公平正义原则。具体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上,司法如果丧失公正这一灵魂,那么也就失去了执法为民、取信于民的基础。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要让公平正义的光辉普照农民工,让每位农民工都能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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