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8月上旬以来,睢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以清查未结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两清查”活动,并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清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两清查”活动领导组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查小组、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清查小组,形成院长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大清查格局,为清查工作提供坚实的领导组织保障。
明确活动目标。以“三个至上”为指导,通过提高法官审限意识和审判、执行工作能力,切实审结、执结一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明确清查内容。对2011年12月21日以前立案,至2013年7月20日尚未结案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和执行案件,包括中止审理、中止执行案件,进行清查。重点清查案件未结原因及未结理由是否正当,案件办理扣除审限、延长审限、扣除和延长执行期限的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受到损害等。
加强动员指导。院长王养庆亲自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要求各清查组成员切实提高对“两清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案填写《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登记表》和《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登记表》,对清查出的案件,逐案落实“四定”措施,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确保尽快审执结。
加强督导督办。活动领导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对各业务部门案件清查情况的督导,采用听汇报、看资料、查报表、调取档案核对、查验送达回证、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活动开展倾情进行进行全面检查。
注重清查实效。把开展“两清查”活动与提高法官整体素质相结合,在帮助承办法官找准自身存在的不足的同时,对于清查中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建立有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把开展“两清查”活动与查办违法违纪工作相结合,在解决能够审结的案件久拖不决、能够执行的案件久执不结问题的同时,着重从未结案件的原因、应采取的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把开展“两清查”活动与转变审判工作作风相结合,让社会各界真实感受到法院工作作风有明显变化,审判效率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