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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6-09 17:16:08


    为深入了解律师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推进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6月9日,睢县人民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就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进行交流探讨。睢县法院院长王养庆、司法局局长靳俊亮、14名律师代表、法院各业务庭负责人以及睢县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由睢县法院副院长李文彬主持。

    座谈会上,参加会议的法官和律师代表就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实现法官与律师之间合法、公开、顺畅的沟通交流,共筑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提出了一些中肯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就新形势下规范法官与律师工作关系、加强法官与律师法律共同体建设、共同促进法治睢县进程课题,与会人员经充分讨论,一致形成以下六点共识:一是应正确把握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法官与律师既非天生的“亲家”,也非天生的“冤家”,而是同为法律人的“本家”,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工作目标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应高度重视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法官与律师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实现良性互动,从而协同解决纠纷,依法共同促进案结事了;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官与律师沟通机制。构建透明、公开、畅通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交流,增强彼此的尊重和认同,消除猜忌、隔阂、抵触,形成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之间在共促公平正义目标下的感情认同、理念认同;四是在实务工作中法官与律师应互相尊重共同提升职业尊荣。法官要充分尊重律师执业,加强审判公开,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重视倾听律师意见,保障律师的辩护权,注重司法礼仪,提高律师的司法礼遇;律师要依法诚信执业,尊重法院和法官,严守法庭纪律,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特别是对那些当事人对抗比较激烈的案件,应积极参与诉讼调解,提供正能量,多做有利于社会关系修复的工作,和法院合力,达到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终极目标;五是完善法官律师相互监督机制确保廉洁司法。尝试建立法官、律师违纪违法行为相互通报制度,凡涉及律师向法官行贿、法官单方私下会见律师,以及法官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等行为,应及时互相通报,交换查处情况和具体处理意见;六是规范法官、律师业外交往。按照“既适度参与,又不能交往过密”的原则,在法官与律师间建立一种适当、适度、不存偏见、自律互重的业外交往模式,树立法官和律师法律作为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

    会上,还宣读了《睢县法院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十项措施》,并共同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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