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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七项举措为民生搭起司法“惠民桥”

  发布时间:2009-07-07 15:20:40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睢县法院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从自身工作实际和全方位着手,深刻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创新举措,保障和服务民生发展。

    一是解民意听民生。该院近年来扎实开展零距离服务、零距离开庭、零距离调解、零距离沟通、零距离跟踪等“五个零距离”活动,主动深入群众,最大限度地接触群众,全面了解百姓所想、所需,并为群众送去温暖,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想群众开通道。该院在立案阶段,根据社会矛盾纠纷不同时期所出现不同特点,开通针对方便特殊群体诉讼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核如农民工讨薪、消费者维权和劳动者保护等案件材料,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随到随立,及时登记、编号和电脑随机分配承办人的做法。同时,该院还大力推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解决群众立案难。

    三是施救助实利民。该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老弱病残、低保失业人员以及确无生活来源的群众,采取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免交等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所有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同时对一时无法执行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执行救助奖金,以缓解燃眉之急。

   四是宽严当现民意。该院在刑事案件处理上,多方征求民意,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一方面以“严打犯罪”为主线,坚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拐卖妇女、儿童、投放危险物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罪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的,在犯罪分子赔偿了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已取得了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谅解,犯罪分子又能认罪伏法的,在保障司法程序正当进行的情况下从轻处罚。

    五是重调解促稳定。该院大力加强和改进民事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把“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目标。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每一位承办法官要多考虑每一位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普通老百姓的视角来理解、阐述法律,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想人所想、急人所急、寻根溯源、对症下药、借助外力、讲究分寸,掌握火候,恰时适度地进行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六是大协调赢和谐。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树立强烈的“大协调”意识,充分借鉴民事案件审理的调解机制,将案件协调处理贯穿于行政审判的全过程。立案后,该院便认真研究案情,总结案件矛盾症结所在,不失时机地抓住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阶段,通过现场调查、召开协调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协调,促进“官民”谅解,规范行政行为。

    七是强执行障权益。该院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注重执行方法和艺术,大力推行“阳光执行”,采取执行听证、风险告知、强化举证、协调联动、执行曝光、执行和解等多项措施,建立和完善执行震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把“老赖”们逼成“过街老鼠”,无处可逃。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更好地依法保障和促进民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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