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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四形象”促进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09-07-07 15:14:51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   我国正处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坚持司法为民,注重方便群众诉讼”这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赋予了巡回审判制度相当大的生存空间,巡回审判制度继续显示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并且深得民心,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目前,在睢县法院建章立制抓队伍促巡回审判,已蔚然成风。

     一、以人为本,塑造敬业形象。多年来,睢县法院始终坚持贯彻人才兴院方针,在以往健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的同时,近期又对中层领导实行了轮岗交流,将两名初任助理审判员调至一线业务庭锻炼培养,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与凝聚力。

     二、公正司法,塑造务实形象。围绕《睢县人民法院法官业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睢县法院进一步强化了院、庭两级领导的审判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结合作风效能建设,规范公正有序的司法行为。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职责,切实规范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司法环节,加强对审判工作全面、全程的监督。

     三、科学规范,塑造高效形象。今年年初,睢县法院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了由政治处牵头队伍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司法政务、由研究室牵头调研信息宣传的三大制度管理格局。同时,将1月份确定为“制度教育学习月”,围绕重要制度内容精心设计讨论及考核试题,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全院大会学习与庭务会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交流,使干警的思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

     四、勤政廉政,塑造清廉形象。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睢县法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工作格局。各部门、各支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学习讨论会、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管理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起统一的廉政考评制度体系,对内以制度激励和约束干警;对外则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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