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了,是你们让我拿到了我的血汗钱”,一农民工紧握着法官的手说道。4月1日,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是同村邻居,2011年原告跟随被告去哈尔滨市的工地上打工,工程完工后,原、被告没有在哈尔滨工地上共同丈量、进行结算就回家了。春节前,原、被告算账时才发现原告丈量的工程量与被告丈量的工程量相差很大,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各执己见,引发纠纷,最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剩余工资款12000元。
睢县法院河堤法庭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的核实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发现双方对纠纷的产生均有责任,而且证据均不能支持其证明目的,如果判决很难让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甚至可能激化矛盾。
承办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认真的分析后,将工作的重点转为调解,耐心了给双方当事人说理讲法,分析各自的责任和如果判决各自面临的风险。由于他们是同村邻居,法官亲赴他们村,邀请村支书到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给他们分别做工作。最后,法官和村支书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给原告8000元工资款。看到原、被告握手言和,法官的心里也觉得暖暖的,另外,通过这次调解也拉近了法官和百姓的距离,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