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睢县法院副院长李文彬带领审监庭庭长陈洁等法院干警到胡堂乡某村,在胡堂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殷某和老郭两家的数年争执进行现场调解,当场移除树木、确定灰橛,最终使两家弃前嫌、共和睦。
殷某认为老郭家的果树影响其庄稼生长,经双方协商与村委会调解均未达成协议,为泄愤报复,用斧子将与其麦地相邻的老郭家的果树毁损,自己也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老郭经济损失17155.2元。
案件完结,可矛盾还在,并且两家关系因此次事件进一步僵化。如何调解矛盾,使两家握手言和,一直困扰于陈洁庭长的心头。
在院长王养庆的秉力支持下,陈庭长不辞辛苦,多次到两家讲解法律知识、分析矛盾利害关系,希望双方恢复乡邻情谊。终于,双方的关系逐渐缓和,同意重新确立地块的边界,老郭将树木移除,殷某则如数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