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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规避四处忙 法院拘留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8-04-16 14:52:29


    4月3日,睢县法院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14.5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2013年7月15日,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白某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白某仅支付给张某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经睢县整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办公室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白某于2016年2月给付张某工程款45.9万元、于2017年2月给付质量保证金14.5万元。

    协议签订后,白某如期给付了张某45.9万元的工程款,但对于质量保证金14.5万拒不支付。2017年6月,张某诉至法院。睢县法院经审理判决:白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给付张某工程款14.5万元。判决生效后,白某拒不履行,张某于2017年10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睢县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沟通、传唤被执行人白某,但白某以转移财产等多种手段,四处规避,拒不履行。2018年4月3日,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就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白某方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遂通知家属送来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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